白天的打擾時間是指早上6點到晚上22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規定,夜間的時間是指晚上22時,所以白天的時間是指早上6時至晚上22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處理,不管什麽時候,只要對個人的正常生活有嚴重阻礙,就可以向居委會舉報,情節嚴重的,還可以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指的是晚上22點,所以白天指的是早上6點到晚上22點。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處理,不管什麽時候,只要對個人的正常生活有嚴重阻礙,就可以向居委會舉報,情節嚴重的,還可以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二)“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居民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4)“夜間”是指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的時間。(五)“機動車”是指汽車和摩托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發出的噪聲。(二)“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居民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4)“夜間”是指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的時間。(五)“機動車”是指汽車和摩托車。
上一篇:老賴會坐牢嗎?下一篇:美國底特律大學仁慈學院成立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