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是古羅馬的壹項法律制度,對現代法律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羅馬法中的成文法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壹系列法律文件和法典。
第壹部是《十二銅表法》(lex duodecim tabular),又稱《十二銅表法》,是羅馬法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銅表法是公元前451年羅馬官員編制的,刻在十二塊銅板上,故名。這部法典包含了羅馬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並對家庭、婚姻、繼承和債務作了規定,為羅馬法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緊隨其後的是《裘力斯律法》和《龐帝斯律法》,這兩部法典是公元前1世紀羅馬* * *和民國時期的重要法律文獻。
《裘力斯法》是羅馬執政官裘力斯·凱撒頒布的,主要涉及民權、婚姻和繼承。《龐帝法》是羅馬執政官龐貝頒布的,主要規定了羅馬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對羅馬法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然後是Digesta,也叫《查士丁尼法典》,是6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壹世編纂的。《查士丁尼法典》是對羅馬法的總結和系統化,包括了羅馬法的各個方面,如契約、財產權、人格權等。這部法典成為東羅馬帝國和西羅馬帝國的法律基礎,對後世的法律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此外,還有成文法如Lex Gregoriana和Lex Hercules。這些法典是7、8世紀西羅馬帝國的法典,促進了羅馬法的發展。
壹般來說,羅馬法中的成文法是羅馬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壹系列法律文件和法典。這些成文法在羅馬法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並對現代法律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從《十二銅表法》到《查士丁尼法典》,羅馬法的成文法得到了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為後世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