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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洛陽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

3、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

4.26歲以上未婚青年;

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住房對象。

洛陽經濟適用房申請材料有哪些?

1,經濟適用房申請表;

2.戶口本和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月收入證明;

5.私家車的狀況;

6.住房情況證明;

7、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其申請信息進行核實。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開發區和園區內,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為園區內用人單位或職工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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