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已被《洛陽市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備案辦法(試行)》(羅征發[2006]62號)代替。二。洛陽市道路運輸管理暫行規定(2004年12月15日第2004號令發布)。市政府12)
理由:與國務院新頒布的《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不壹致,待《河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後重新制定。三、洛陽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市政府令第10號發布。16)
原因:已被《河南省行政機關執法條例》和《河南省行政機關執法條例實施辦法》代替。四、洛陽市鄉鎮礦山安全生產規定(市政府令第10號發布。第三十屆)
原因:已被《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取代,調整對象和執法主體發生了變化。五、洛陽市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0號發布。第三十九屆)
理由:將根據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2006年商務部令第23號發布)重新制定。六、洛陽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號發布。第四十三屆)
理由:與建設部新頒布的《城市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157號令頒布)和《洛陽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若幹規定》(市政府85號令頒布)不壹致,將重新制定。七、洛陽市節約能源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號發布。51)
理由:與《節約能源法》和《河南省節能管理條例》不壹致,將重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