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世界銀行采購指南中關於履約擔保的規定。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有壹定數額的保證金,足以補償承包方違約時借款方(發包方)所遭受的損失。2、《土木工程國內競爭性文件》對履約擔保的規定。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14天內,按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金額向發包人提交履約保證金。3.根據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如果合同要求承包商為正確履行合同獲得擔保,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按照投標書附錄中註明的金額獲得擔保,並將此擔保提交給雇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上一篇:聾啞人法律援助現狀下一篇:馬克思關於利潤有哪些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