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履約保證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壹種情況。合同履約擔保根據具體規定可以分為三種不同的情況,每種具體的擔保形式都有不同的實現合同的方式和目的。銀行履約保函是由商業銀行出具的擔保憑證,通常約為合同金額的10%。銀行保函分為有條件銀行保函和無條件銀行保函。履約保證金的擔保方式是:承包人違約時,出具保證金的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用保證金完成施工任務或向發包人支付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可以是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金額為合同價格的10%。履約擔保主要有三種形式,實踐中並不是每種形式的合同履約擔保都適合合同履約。具體選擇哪種形式的合同履約擔保,仍需根據實際案例進行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