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誠實信用
所謂誠實信用,就是真誠,不虛偽,守信,不欺騙。在人類社會活動中,誠信可以說是立身之本、交友之基、執政之法、管理之魂。毫無疑問,法律咨詢工作也應遵循這壹原則。
第二,合法性原則
依法行事是維護法律秩序的事實要素,法律咨詢工作無疑應堅持這壹原則。誠然,根據誠信原則的要求,法律顧問應當最大限度地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但並不意味著法律顧問可以無視法律的尊嚴。
第三,預防為主
根據服務內容是否與爭議解決有關,法律顧問的工作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兩種:壹種是爭議解決,即當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時,顧問律師幫助用人單位解決爭議,如參與用人單位的自救、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另壹類事務是預防糾紛,即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在建、行為決策、項目談判、文件制作、法律管理、法律教育等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服務,最大限度地預防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