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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非訴訟業務範圍

法律分析:律師的非訴業務範圍主要包括:1。咨詢及文書服務: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二、專項法律服務:公司專項法律服務;建築和房地產特別法律服務;金融、證券、保險專項法律服務;知識產權專項法律事務;商業賬戶管理、非訴訟收款事務;刑事非訴業務。三、其他非訴訟法律業務:商業征信;律師見證;律師公證;律師陪同購買;談判,協商,起草,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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