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百萬擴招:我國高職教育新時代過去,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模式上普遍采用“校企”模式,即學生入學後,高職院校按照統壹的人才培養方案實施教學,教學過程突出“工學結合”、“產教融合”的高職教育要求。事實上,更多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沒有針對性,往往以某類工種為標準,按訂單培養的比例很小。這次擴招的學生大多是有壹定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員。針對這類學生,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模式必須向“企業-學校”模式轉變,采取“工學結合”、“工學交替”、“送上門”的模式,根據企業需求實施人才培養方案,出現了壹種新的人才培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