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律師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律師資格全國統壹考試制度。具有高等院校法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並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授予律師資格。"
2.《律師法》第七條規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法律研究、教學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的人員,申請律師執業,按照規定條件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批準,授予律師資格。”
個人推薦
如果妳想從事法律職業,妳必須在生活中努力提升自己。律師壹定要根據相關專業來申請。如果妳文科比較好,也可以選擇報考政法學院,這樣可以更好的通過國家法律專業考試。同時需要註意的是,說到文科和理科的區別,除了所學科目的區別,未來發展也有很大的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授予律師資格:
(壹)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二)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許可證的。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偽造證明材料申請考試、授予律師資格的。
(五)其他不適合從事律師職業的。
第六條申請律師資格考試,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
(二)申請人所在或者擬調入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意見。
(三)申請人的簡歷和身份證。
(四)申請人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證書。
(五)評估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