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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需要考什麽證?

律師需要律師資格證,需要參加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考試合格後,在律師事務所執業滿壹年(年限因地而異,壹般來說是壹年)即可向當地司法局申請律師資格證書。相關發展:律師資格證是申請律師執業、從事律師職業的資格憑證。通過全國統壹考試或者考核取得。從1986開始,到2002年結束。2002年後,該證書被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司法考試)取代。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視為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律師資格、律師資格等。但國家對律師實行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雙證管理。如果想以律師的身份從事法律工作,還是需要考取律師執業證書或者律師工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4)品行良好。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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