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律師是否有權調查取證?

律師是否有權調查取證?

是的。律師可以調查取證。根據《律師法》規定,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刑事訴訟法還規定,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其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調查收集證據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當事人或其代理人;

2.必須提交申請。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應當在程序上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

3.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應當在不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應當與證據有實質性關聯;

5.支付人民法院收集證據的必要費用。

綜上,律師有權調查取證。

法律依據:

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第三十九條

律師不得在同壹案件中擔任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也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 上一篇:討論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的關系。
  • 下一篇:漫畫老師如何畫出簡單好看的全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