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報告家屬的關切,解除犯罪嫌疑人的焦慮,給予心理安慰;
2.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說明被指控的罪名和相關法律知識。讓嫌疑人對自己面臨的困難有清醒的認識,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
3.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從犯罪嫌疑人那裏了解到他是無辜的還是有罪的,幫助做壹些固定有利證據的工作,為以後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隨時有丟失的危險,壹時的不慎可能導致有利的證據永遠得不到;
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刑訊逼供。雖然我國的法制環境日臻完善,但刑訊逼供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刑訊逼供、致殘致死的悲劇。如果發生刑訊逼供,律師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訴和指控,從而有效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
5.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從而獲得立功機會,從而減輕處罰;
6.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很好地化解危機;
7.隨著刑訴法的修改,律師也將增加現場工作,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在偵查階段,律師還可以直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後,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