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條款是指保險合同中被排除的責任,也稱責任免除。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的範圍。免責條款是為了限制保險責任,以避免保險人接管責任,維護公平和最大誠信原則。
免責條款的內容壹般以列舉的方式在保險合同中註明,條款中規定的免責是為了確定不給付保險金的責任範圍。主要除外條款如下:
(1)戰爭、軍事行動、叛亂、罷工、暴亂、核輻射造成的殘疾或死亡;
(二)因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故意行為造成殘疾或者死亡的;
(3)被保險人因吸毒、酗酒、尋釁滋事和犯罪行為導致殘疾或死亡;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對投保時告知的事項有隱瞞或者欺騙行為的;
(五)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者遺傳性疾病;
(6)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恢復生效之日起兩年內自殺或自殘。
由於壽險種類繁多,各保險公司的險種也各有特色。除了上述保險公司壹般不承保的風險外,各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中可能還有壹些特殊的除外責任不在承保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