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紀律是指律師必須接受和遵守的各種外部約束。它類似於通常的社會行為會受到法律的約束。
為維護律師職業聲譽,全面提高律師道德水平,規範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有效履行對社會和公眾的使命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制定本規範。
律師職業道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準則。
第五條律師必須堅持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服務,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服務,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在壹切業務活動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履行職責。
第七條律師必須忠於職守,堅持原則,不畏強權,敢於排除非法幹擾,維護國家法制和社會正義。
第八條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必須熱情、勤勉、誠信、盡責,積極履行為經濟困難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義務,努力滿足委托人的合法要求,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百度百科-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