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對其子女實施身體、精神和其他侵犯是非法的。
1,法律不允許打孩子。造成危害的,將追究責任。如果是通識教育,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如果傷情達到暴力虐待的程度,可以直接報警,然後法院會受理。
2.我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06年2月29日頒布,2007年6月29日起施行。修改後的法律最大的亮點之壹就是進壹步明確和突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即“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貫穿於《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始終,充分體現在家庭保護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 *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諧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溺殺嬰兒和其他溺殺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殘疾未成年人。
衍生問題:
父母可以隨意打罵孩子嗎,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不可以,家長隨意打罵孩子是違法的。但如果打罵兒童情節嚴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構成虐待罪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我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諧的家庭環境,依法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溺殺嬰兒和其他溺殺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殘疾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