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位優勢
2.戰略地位。包括軍事戰略地位,都需要軍事評估。
3.港口水深應滿足萬噸級以上船舶停靠的要求。
4.港口碼頭應該足夠大。
5 .港口設施應齊全。
6.海關、邊檢、商檢等設置齊全。
7.有完整的端口管理單元。
8.國家認為需要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第七條港口規劃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以及國防建設的需要進行編制,體現合理利用岸線資源的原則,符合城鎮體系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流域規劃、防洪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水路交通發展規劃和其他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規劃相銜接和協調。編制港口規劃應當組織專家論證,並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第八條港口規劃包括港口布局規劃和港口總體規劃。港口布局規劃是指港口布局規劃,包括全國港口布局規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港口布局規劃。港口總體規劃是指港口在壹定時期內的具體規劃,包括港口的水陸範圍、港區的劃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的性質和功能、水陸用途、港口設施的使用、建設用地的分配和分期建設的順序等。港口總體規劃應當符合港口布局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