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或者誹謗。日常生活中偶爾吵架罵人並不違法,但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但是,如果違反了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比如:侮辱、造謠等。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構成犯罪。其次,在法理上,也屬於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這也是違法的。
對罵人的處罰如下:
如果說臟話有法律後果,妳要承擔法律責任。當眾辱罵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綜上,罵人是違法的,應該承擔相應的違法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用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123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