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子為母》講的是晉代壹個叫郭巨的人。父親去世後,他把財產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只帶著母親贍養,所以對母親很孝順。家庭情況越來越困難後,妻子生了壹個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愛她的孫子,她舍不得吃,把食物留給了她的孫子。
郭巨認為撫養這個孩子會影響母親的贍養,於是對妻子說:“我的兒子將來可以再生,母親只有壹個。還不如把兒子埋了,省吃儉用養他媽。”當他們挖坑埋葬孩子時,突然從地下冒出壹罐黃金,上面寫著:“郭巨,天賜之子,官不可取,民不可取。”夫妻得了黃金,回家贍養母子。從那以後,郭巨不僅改善了自己的生活,還把孝順的名聲傳遍了全世界。
這個故事是民間傳說,沒有真實的歷史原型。元人郭的《二十四孝》中雖有記載,但的這壹做法壹直備受爭議。戴明君恩的《遺言》直接評論道:“郭巨埋子吃母,吳起殺子奉承,非常忘恩負義。”到了清朝,袁枚還稱他為“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