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駕駛證是違法犯罪行為。持買來的駕駛證上路行駛的,從輕處罰是沒收買來的駕駛證,依法扣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根據法律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持有人的準假證件是非法的,以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因業務手續無法取得駕駛證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駕駛證,取消其駕駛資格。吊銷後,當事人三年內不能取得駕駛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