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法律的效力可以分為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稱狹義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有效或適用範圍,即法律對誰、什麽、何地、何時具有約束力。這裏所說的法律效力是狹義的法律效力。非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判決、裁定、逮捕令、許可證、合同等的法律效力。這些文件經過法律程序後也具有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違反。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是適用法律的結果而非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約束力。
法律產生效力的基礎和原因非常復雜,壹般包括法律本身、道德、利益等經濟、倫理、法律、心理和社會方面。法律的效力來源於法律。法律具有國家強制力,法律規定了具體的消極法律後果。任何明顯的違法行為都會受到國家的懲罰——罰款、監禁甚至死刑;法律保障社會成員的利益,所以法律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