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況下,押金可以退還:
1.補充協議難以達成壹致的,可以要求退還定金。用定金簽訂認購合同時,可能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買受人對協議內容有疑問,對預售(銷售)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難以達成壹致,因而未能簽訂合同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全額返還買受人。,
2.出賣人未取得預售(銷售)許可或者買受人不具備購房資格,正式合同無效的,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出賣人應當返還定金。但是,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的利息損失或者其他損失。,
3.如果買受人通過修改認購書確認的價格、戶型、面積等條件未能簽訂合同。,應視為賣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4.出賣人在認購書上註明有權修改正式合同中認購書所列價格和面積的,或者該聲明是正式的,視為合同主要條款未確定。如果正式合同不能成立,賣方應將定金及利息返還給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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