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眾利益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銷毀侵權復制品,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知識是什麽?如何維護版權侵權?問題的答案!
版權(著作權)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也叫著作權。現有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等等。還包括很多司法解釋,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版權的意義是1。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而引發的著作權糾紛,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2.有利於作品和軟件的許可和轉讓,有利於作品和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3、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創新實力的表現。
4.作品應自願註冊。作品無論是否登記,均不影響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
最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人發現自己的著作權被非法侵犯,可以向版權局舉報,要求侵權人賠償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