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上車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等到當地稅務機關憑發票和機動車合格證繳納車輛購置稅;
2.車主攜帶身份證和駕駛證,憑購買發票到保險公司購買第三者強制責任險和車船稅;
3.向機動車所有人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申請時應當交驗機動車,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整車出廠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等材料。
總之,購買新車前,應向機動車所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辦理新的汽車牌照,需要車輛合格證,汽車發票壹式三份,汽車稅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首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的免於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