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除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上述證明外,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可以簽發來華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或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