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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的若幹問題

法律分析: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有《民法典》、《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侵權,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壹方以提貨單、收貨單、對賬單、發票等方式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及其他相關證據,認定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對賬確認書、債權確認書等信函、憑證未記載債權人姓名,買賣合同壹方當事人證明買賣合同存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足以推翻該買賣合同的相反證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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