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會審批,最後鄉政府審批;
2.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如何處理宅基地糾紛
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
1.宅基地糾紛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應當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3.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第363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364條
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喪失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依法進行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