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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江蘇響水爆炸事故壹審判決。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誰?

2019年,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特大爆炸事故,後果嚴重,造成多人死傷,數百人住院治療。最近這個爆炸的審判結果出來了。倪家巷集團、倪家巷集團、天嘉宜公司的相關責任人應對本次爆炸後果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天嘉宜公司的法人負責人也應承擔刑事責任。因此,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倪家巷公司、天嘉宜公司及相關人員。

壹、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2019,21,位於江蘇鹽城響水縣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巨大爆炸,對遠在方圓20公裏外的F,以及人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事故不僅對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影響,還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654.38+0.9萬余元。因為這次事故,78人喪生,76人受傷,上百人受傷住院,可見其影響有多大。

二、事故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長期存放硝化垃圾引發自燃爆炸,但涉及人員相當多。倪家巷集團和天嘉宜公司在明知設備質量不達標的情況下,對硝化廢物的存在不進行處理,從而促使爆炸發生。

3.事故宣判後,相關負責人將承擔相應責任。目前,事故壹審判決結果已經出來。天嘉宜公司也是前總經理,被判20年有期徒刑。倪家巷集團被罰2000萬,天嘉宜公司也被罰了較大數額。其他相關涉案人員和單位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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