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第七條申請發行會員卡的企業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以下材料:
(壹)申請報告;
(二)登記機關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銷售會員卡所籌資金的使用計劃;
(四)介紹消費項目和消費方式;
(五)政府有關部門的項目批文(免於項目審批的除外);
(六)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七)發行人最近的財務報表。
(八)發行人與會員之間的協議;
(九)會員卡發行說明;
(10)會員卡樣本;
(十壹)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後,將上述材料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