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知道銷售的牛肉是假的(產品有合法來源,能提供相應證據)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需要賠償消費者相應的損失,但可以向上遊供應商追償。
如何應對豬肉冒充牛肉銷售
對故意銷售假牛肉,數額較小(5萬元以下)
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就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