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底,霍英東在香港油麻地眾坊街(現鐘芳街)蓋新樓時,第壹次交訂金,在動工前分期賣房,像開花(付款)結果(竣工),被稱為“賣樓花”。
商品房預售,又叫“賣爛尾樓”,是指在樓房只有設計圖紙之前,買受人支付定金預購樓房,就像在果樹開花期,買受人出錢買“花”,等花結了果再去摘“果”。
擴展數據:
相關缺點:
1,即購房者的預付款不交給第三方監管,而是直接交給開發商。這使得壹些開發商只註重銷售,不註重質量,甚至壹拿到地就開始賣,導致虛假廣告、定金陷阱、合同欺詐、壹房多賣等問題大量出現。有的開發商甚至因資金鏈斷裂導致爛尾工程,嚴重損害購房者權益。
2.在購房者方面,投資風險最高,因為存在“他山買牛”的現象。除了現金流、銀行房貸、利息等風險,還有開發商的誠信、當地法律對投資者的保護、爛尾樓、縮水樓等潛在風險。
百度百科-樓花
鳳凰網-如果賣爛尾樓的模式終結,樓市可能真的要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