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罪的量刑標準
招搖撞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構成招搖撞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招搖撞騙罪的追訴標準是行為人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偽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實施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本罪屬於行為犯。只要實施了犯罪行為,就應該立案追訴。詐騙和欺騙罪的量刑: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利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身份證;
2.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3、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