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未成年人年滿14周歲且自願,讓她懷孕不違法。
2.如果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管女方願不願意,女方追求的,男方按照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婦女懷孕的保護有哪些規定?
1.不得降低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2.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止女職工從事的勞動;
3.女職工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