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侵犯公民的住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依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