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關系,壹般無法認定工傷。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的材料之壹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缺少這壹材料,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認為當事人的傷害屬於工傷。因勞動關系受到傷害的勞動者壹般不能認定為工傷,因為認定工傷的前提是勞動關系的存在,申請工傷認定時還應提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材料。服務提供商不滿足此要求。
勞動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1.勞動關系的定義: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基於勞動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
2.勞動關系要素:包括勞動者、用人單位、勞動合同三個基本要素;
3.勞動關系的特點:勞動關系的特點是合法、平等、協商壹致以及雙方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4.勞動關系的法律效力:勞動關系受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解除或者變更勞動關系;
5.勞動關系的變更和終止:勞動關系的變更和終止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條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綜上,沒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壹般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實際形成勞動關系,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