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不簽房屋買賣合同可以退款嗎?

不簽房屋買賣合同可以退款嗎?

法律分析:要看退款的性質。如果退還的金額是購房款,根據《民法》規定,雙方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自始對各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故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購房款應當返還;如果退還的是定金,支付定金是為了保證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確認是否因收到定金壹方或支付定金壹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簽訂。如果是支付定金的壹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否則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 上一篇:運營壹家傳媒公司有哪些流程?
  • 下一篇:美國文化的根源來自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