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維護皇權至上的產物?為國王量身定做。
中國古代是封建社會,國王是天地間至高無上的權力。當時的法律並不是為了維護現在的社會安寧和穩定。它是國王鞏固國家人民的工具。既然是工具,怎麽用怎麽做都可以。
所以每個朝代的法律都有自己的特點。比如秦朝的法律是中國歷史上最嚴的。嚴重的話就說違反人倫倫理,永遠是九族和年關的懲罰。唐朝武則天在位期間,為了給自己鋪路,前期發明了很多極其惡毒的刑罰,為想擺脫的人量身定做特殊的罪名。她以前就是這樣橫掃所有對手的。清朝的法律就更奇妙了。文字獄?法律可以因為壹句話就殺了壹家人。
古代的法律就是國王說了算,經常改是常事。
法律也是維護的壹部分嗎?正義?的作用?有專門寫法律書籍的機構。
每個朝代都會有專門的部門來管理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在三省六部的朝代,吏部負責這個責任。俗話說的好?家規國法?法律雖然管不了國王,但至少能約束全國大多數人,所以請專門研究官法的人來修改是對的。
壹方面,容易實現。如果法律修改太多,如何讓不識字的人盡快接受?另壹方面,流傳下來的壹些規律必須符合客觀實際,有足夠的實踐證明可以盡量少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