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證登記程序是:
符合靈活就業登記條件和範圍的上海市人員,按照各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到指定地點辦理本行業《靈活就業證》。
辦妥行業《靈活就業證》,憑個人身份證、本市暫住證、行業《靈活就業證》和個人身份證照片等材料,到就業所在地的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就業服務窗口辦理靈活就業登記。
解珍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為符合條件的來滬靈活就業人員免費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本次靈活就業登記的開始日期。
來滬人員每次靈活就業登記有效期為1年。如果過期,必須重新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