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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買藥有哪些程序?

藥劑師的職責在美國法律中是非常嚴格和詳細的,醫生和藥劑師的職責分工明確。醫生開處方,藥劑師管理處方藥。作為藥師,首先要檢查處方的真實性,醫生是否是執業醫師,然後仔細判斷劑量是否合適,進壹步和醫生商量調整用藥,完善治療方案。

之後,藥劑師還會把病人需要的藥裝在專門的小瓶裏,詳細記下病人的姓名、用藥方法和劑量,並留下藥劑師自己的名字和電話。最後藥劑師會將處方存檔,整個過程壹般需要1-2小時。

美國醫院的醫生只負責檢查病人,並針對癥狀開藥方。除了住院病人的藥店,國內沒有門診病人的藥店,也沒有定價。病人到醫院後,拿著醫生的處方去藥房買藥。如果他有小病,可以直接買非處方藥。

美國藥店分為兩類,特許藥店和藥品專櫃。加盟藥店壹般門面不大,既賣處方藥,也賣非處方藥;藥品櫃臺往往設在綜合商店或超市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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