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門的領導人,掌管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司法部長行使行政權,是美國司法部的最高行政官員,屬於行政部門而非司法部門。
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長官。司法部長被認為是美國政府首席法律顧問,他的職責是為美國政府處理法律事務並監督美國司法部。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總統的內閣成員之壹,也是唯壹不用“部長”這個稱呼的內閣成員。
擴展數據:
美國首席大法官:
他是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門的領導,掌管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國最高司法官員,領導最高法院事務,在彈劾美國總統時主持參議院。同時,根據現代傳統,首席大法官還主持美國總統的宣誓就職儀式,但這種做法並不是基於美國憲法或任何法律。
現任第17任首席大法官是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由喬治·沃克·布什總統任命,2005年9月29日由美國參議院通過。
美國司法部長:
是美國司法部的首席執行官。司法部長被認為是美國政府首席法律顧問,他的職責是為美國政府處理法律事務並監督美國司法部。
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總統的內閣成員之壹,也是唯壹不用“部長”這個稱呼的內閣成員。美國司法部長在總統繼任順序中排名第七。美國司法部長是在美國總統上任後提名,並經美國參議院批準的。總統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司法部長的職務。
參考資料:
美國首席大法官-百度百科美國司法部長-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