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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人員如何給企業松綁

法律解析:如果財務負責人、收稅人、收票人已離職,但納稅人未及時變更,稅務機關可根據財務負責人、收稅人、收票人提供的個人聲明解除實名信息綁定(本人需當場簽字),辦稅服務廳通過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未關聯相關人員”模塊進行處理,並采集相關視頻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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