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實體店買的衣服可以退貨,但不能無理由退貨。我國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
2、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3.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義務。
4.依法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