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規劃時將店前區域規劃為小區配套設施,且該區域已全部劃撥給業主住宅,那麽車位屬於全體業主,車位收益權屬於全體業主。車位不屬於店家,也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無權將車位使用權交給店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劃定的停車位除外。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