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條財產權平等保護原則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保護產權的途徑有哪些?
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產權保護應當采取以下方式:
1.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2.無權占有人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無法返還原物或者返還原物後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後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4、妨礙物權行使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
5、可能危及物權的行使時,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危險。
6、侵犯財產權,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上述保護財產權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況合並適用。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財產權保護是平等的,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或者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侵犯他人依法取得的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