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1074條的規定,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未成年孫子女和外孫子女的父母健在,有撫養子女的能力,法律意義上就不需要婆婆照看子女。
根據《民法典》第1067條,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如果不履行贍養義務,有權向其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這裏的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的配偶。可見,媳婦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同樣,女婿也沒有義務贍養婆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是要組成壹個新的家庭,就要和不同的成分有更緊密的關系,所以壹定要能比較心,多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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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定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對老年人應當履行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其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