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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養老金繼承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規定,死者撫恤金不屬於遺產,不受遺囑約束。應當分配給死者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對其他繼承人有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卷第二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死者撫恤金不屬於遺產,也不受遺囑約束。應當分配給死者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需要註意的是,養老金的分配順序是: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多人具有相同資格享受養老金的,應當按比例分配。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撫恤金數額的,可以由死者近親屬協商決定。關於養老金繼承問題,其他繼承人之間有爭議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法院將依照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判決或調解。

養老金的數額如何確定?撫恤金的數額由死者的近親屬協商決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編第二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撫恤金數額的,可以由死者近親屬協商決定。因此,在確定撫恤金數額時,應綜合考慮死者生前的經濟狀況和家庭情況。

撫恤金是對死者的壹種尊重和補償,在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在養老金發放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和近親屬的具體情況進行發放。如有爭議,可申請人民法院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 * *死者撫恤金不屬於遺產,不受遺囑約束。應當分配給死者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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