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法典關於實名舉報的規定

民法典關於實名舉報的規定

法律分析:實名登記制在舉報他人違法違紀行為時,辦案機關會優先考慮和接待,辦案機關會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確保舉報人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壹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息、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私生活、生活安寧。;(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四)拍攝、偷窺他人身體私處的;(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第壹千零三十四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類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生物特征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隱私信息,以隱私方面的規定為準;沒有規定的,適用個人信息保護規定。

第1037條自然人得依法向信息處理機構查詢或復制其個人信息。如發現信息有誤,有權提出異議,要求及時更正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對其個人信息的處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雙方約定的,有權請求信息處理者及時刪除。

  • 上一篇:美國國會通過的法律必須得到聯邦法院的批準才能生效,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快點!!
  • 下一篇:民事判決書中原告的名字寫錯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