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結構我國未來在民法領域的立法目標是頒布民法典,民法典在結構上分為總則和分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民法典的總論部分,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壹般規定,在民法典中居於主導地位,具有私法基本法的地位。* * *分為“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附則”,第11章,第206條。民法典立法的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即整合現有的合同法、繼承法、婚姻法、收養法、擔保法、物權法和侵權責任法。這些單獨法律的整合,規定了某壹特定內容,相當於民法典的分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