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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民法典》中提出離婚,想生孩子怎麽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離婚時,法院通常會優先判決女方對子女的所有權,法院通常會判決女方對未滿兩歲子女的撫養費。所以,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向法院證明對方不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比如患有嚴重疾病,生活條件不適合孩子成長,然後再向法院證明自己的條件更適合孩子成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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