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法欠費不還怎麽辦?

民法欠費不還怎麽辦?

法律分析:未發工資不發,勞動者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行政部門求助,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所以用人單位超過30天未結清工資的,屬於無故拖欠工資。需要註意的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 上一篇:律師事務所咨詢免費。
  • 下一篇:男人長期被老婆虐待:精神病,風塵女子思維!男性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